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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湿地面临开发利用过度的危险细梗沙梾

时间:2022年08月12日

云南湿地面临开发利用过度的危险

8月13日消息:云南湿地开发利用存在哪些问题?应该如何保护与修复?8月10日,第二场“议政圆桌”在文山丘北就湿地保护与修复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。与会专家指出,云南湿地开发利用过度,急需出台地方政策保护与修复。

会上,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师孔德平介绍,云南省是中国乃至北半球生物多样性的关键地区,是南北动植物区系交汇的重要区域,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,是世界生物基因库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。全省有湿地面积259万公顷,是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,具有净化水质、涵养水源、维持生物多样性、调节气候等不可替代的生态服务功能,也是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支撑性、战略性资源。

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常委、云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家、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董海京介绍,云南高原湿地在较小的尺度上,与森林等构成复杂多样的生境类型,在全国湿地类型中独具特色,是重要的景观及旅游资源。“云南高原湿地的水源涵养与调节功能突出,区域气候调节作用明显,碳库功能显著,生物多样性丰富,经济贡献明显。”董海京建议,要加快制定出台云南省湿地保护评估的地方性标准,强化湿地指导和工作规范,少走弯路,提高效率。

云南省湿地保护发展协会会长肖雪冰则提出建议,政府应强化湿地保护意识,把湿地保护内容纳入水资源保护管理、水污染防治、区域生态环境建设、主体功能区等相关规划。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区建设,将生态地位重要或受破坏的湿地尽快规划建设为自然保护区,实施抢救性保护。

★观点

肖雪冰

湿地保护也要考虑当地居民的利益,让当地居民成为受益者和参与者。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,既要解决群众现实困难,又要关注后续发展,通过优惠贷款、技术援助、生态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周边居民发展生态产业,使其分享生态保护效益。要理顺湿地保护工作机制,处理好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、周边群众利益的关系;要多方筹措湿地建设资金,拓宽融资渠道,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建设,在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基础上,合理开发利用森林、湿地资源,发挥生态优势。?

董海京

云南省曾一度出现的围湖造田运动,致使一些高原湖泊面积缩小,有的甚至被完全排干后开垦,致使湿地生境破碎化、生态功能退化,局部区域面积缩小的趋势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。应不断丰富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方式,针对不同人群采用不同的方式,寓教于乐,广泛深入宣传普及湿地知识、政策、措施和成效,形成良好的湿地保护社会舆论氛围,使湿地保护政策深入人心。

全省大量高原湿地正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支柱。碧塔海国际重要湿地就是普达措国家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,而泸沽湖已经创造了较大的旅游价值。沾益、鹤庆、洱源、丘北等县湿地保护和恢复的成效,已开始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。

孔德平

湿地公园要提高建设管理水平,探索湿地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形式。要建立激励机制,引导基层社区参与小型湿地的保护管理,构建湿地保护管理与社区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改善的共赢局面,同时支持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参与湿地管理服务,整合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,力争在湿地保护和恢复关键技术上有突破,并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湿地保护科研人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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